东莞市住建局官方网站查询:东莞地区公共租赁住房信息
东莞有公有住房吗
东莞设有公有住房。公有住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指的是规定特定的建筑标准和租金标准,针对符合条件的地方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且无房职工、在本地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迁入户籍的人员提供的保障性住房。
东莞公有住房的申请资格有哪些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本地中等偏低收入家庭: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需拥有本地户籍,且在本地工作或居住;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即使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生活和居住,也可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2、申请当月及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均不超过本地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4倍(含4倍);
3、家庭人均财产在本地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的20倍以下(含20倍),人均财产认定依据《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东府〔2018〕17号)执行;
4、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不足18平方米;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未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缮等优惠政策。
满足以下条件的新就业职工:
1、申请人在本地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地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2、新参加工作不满5年(自全日制学历毕业的下月起计算);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地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未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缮等优惠政策。
注: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还需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满足以下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在本地工作及参加社会保险累计缴费满5年;
2、在本地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地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地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未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缮等优惠政策。
满足以下条件的新迁入户籍人员:
1、自6月1日起通过人才迁入方式将户籍迁入本地,且户籍迁入本地未满3年;
2、在本地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地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3、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地无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未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缮等优惠政策。
东莞公有住房如何申请
(一)申请人在东莞建设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携带申请表和所需材料至工作所在园区、镇(街)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申请。
(二)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证明;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三)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材料显示的申请人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情况通过网络、电视、张贴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在审核、公示期间,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共同对申请人的工作、住房、购买社保、缴存住房公积金等情况进行调查。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且调查结果与填报情况相符的申请人,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其情况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复核。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当在收到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报送的申请人情况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申请人情况在中国·东莞网、东莞建设网等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获得保障资格并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在东莞建设网上公告。
住建部约谈五城背后:东莞房价涨幅超深圳、房企南通激战抢地
近三年来,住建部再次就房地产调控问题启动约谈机制。
据新华社4月8日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约谈广州、合肥、宁波、东莞、南通等5个城市政府负责人,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坚决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切实承担城市主体责任,确保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倪虹强调,要加强实施效果评估,及时完善相关政策,增强调控的针对性、实效性。城市政府要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关注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精准调控,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引导好预期,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陈霄表示,近期以来,以部分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为代表的房地产市场热度上升,尤其适逢3月传统小阳春,部分城市出现过热现象,此前合肥等城市已经陆续出台调控政策稳楼市,本次住建部约谈,并且强调密切关注政策实施效果,体现了对于热点城市的重点关注,并且在因城施策的原则下,更加着重对政策实际实施效果的关注,体现了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对于其他城市也起到警示作用。
东莞、南通被列入监测重点城市名单
值得一提的是,在约谈5城政府负责人的同时,此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东莞、南通市列入房地产市场监测重点城市名单。
值得一提的是,在约谈5城政府负责人之际,此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东莞、南通市纳入房地产市场监测重点城市名单。
被誉为深圳“后花园”的东莞在2020年6月因房价“涨幅首次超越深圳”而备受瞩目。此后三个月(2020年7月至9月),东莞连续5次发布楼市新政严堵楼市“漏洞”,包括调整商品房限购、限售政策,降低最高贷款额度,并明确任何以提供“获取选房指标”“锁定房号”“优先选房”服务为由收取金钱的行为,都涉嫌违法违规。
据深圳贝壳研究院监测数据,2020年东莞新房共成交约9.87万套,其中住宅6.47万套,同比增长33.6%,成交均价约2.4万元/平方米,同比涨幅有所扩大。
从今年的楼市表现看,中指研究院数据显示,2月份,东莞新建住宅价格环比涨幅0.64%;二手住宅价格环比涨幅1.07%,均排名百城第五。而从挂牌价格来看,东莞二手房挂牌价环比涨幅已连续三个月最高。
这也使得东莞再次出台调控政策抑制楼市过热。
今年2月27日凌晨,继去年出台楼市限购、限转让政策后,东莞再次发布楼市重磅新政。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东建〔2021〕6号)》提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须在购房之日前四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新入户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在本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前两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
今年3月,东莞又着手调控二手房市场,公布133个热点二手楼盘网签价格。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相关统计力求如实反映东莞部分成交活跃的热点楼盘近期多数房源的网签交易价格情况,供市场各方参考,理性进行交易。同时,相关部门密切关注二手房市场异动,加强联合执法,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操纵市场价格、挂牌价虚高、抱团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及市场乱象,切实规范二手房市场交易秩序。
南通楼市在去年以来热度不减。南通西站通车、上海第三机场确认落户南通等利好激发出南通楼市潜力。除了房价不断上涨,土地市场也引来多家房企竞相角逐。
以今年2月一次土拍为例,2月22日,两宗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的普通商品房用地进入现场竞买环节,一宗地经过99轮竞价以70.77%的溢价成交,另一宗则经过149轮报价,达到最高限,后续通过摇号决定宗地归属。
3月15日,编号为R2021-004的钟秀东路北侧、金安路西侧宗地耗时5小时40分、经过470轮竞价成交。
从过去一年的表现看,南通市房地产市场多项数据均呈现上涨态势。南通市统计局发布的南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显示,2020年南通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37.5%,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14.6%,商品房销售额增长16.6%。
易居智库研究员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此表示,除了三个一二线城市广州、合肥和宁波被约谈外,此次东莞和南通这两个地级市也被约谈,说明三大都市圈周边的重点地级市近期有炒房的现象,依然需要积极管控。
严跃进称,此次五个城市被约谈后,势必后续会强化政策管控。从近期此类城市市场热点看,哄抬区域市场投资价值、捂盘惜售等现象依然比较明显,同时二手学区房方面炒作较多,所以预计近期会有各类购房政策收紧和购房秩序的检查。另外,从长效发展机制的角度看,此类城市后续一手房的备案价公开、二手房的指导价制度建立、土地价格的限制等,都会陆续开展。
时隔近三年住建部再次开启约谈模式
上一轮住建部就房地产调控问题开启约谈模式还是2018年。2018年5月,住建部先后约谈西安、海口、三亚、长春、哈尔滨、昆明、大连、贵阳、徐州、佛山、成都、太原等12城政府,强调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
2018年8月,住建部又约谈海口、三亚、烟台、宜昌、扬州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彼时,约谈要求,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地方政府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住房需求,促进供求平衡,切实增加住房及用地有效供应,严肃清理查处捂盘捂地、囤房炒房等问题,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预期管理和舆论引导,严厉打击投机炒作,遏制房价上涨。
约谈后,多城纷纷响应出台新政稳定楼市。
住建部曾赴多地调研督导
在此轮约谈5城之前,住建部曾赴地方调研督导房地产工作。
据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住建部赴上海、深圳、杭州、无锡、成都、西安等地调研督导房地产工作。
据新华社1月26日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倪虹副部长带队赴上海、深圳等地调研督导房地产市场情况。倪虹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及时出手,采取针对性措施,引导好预期,坚决遏制投机炒房。
3月3日,新华社消息,倪虹又带队赴浙江省杭州市、江苏省无锡市调研督导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倪虹表示,城市政府要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性,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切实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3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发布消息,倪虹又带队赴四川省成都市和陕西省西安市调研督导房地产工作。倪虹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两会”精神,保持房地产调控定力,确保实现“三稳”目标,着力解决新市民住房突出问题。
3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官方网站发布资讯,倪虹再次率队前往四川省成都市及陕西省西安市检查房地产工作。倪虹指出,需深刻执行“两会”方针,坚定房地产调控决心,保障达成“三稳”目标,全力解决新居民住房难题。
这些城市在检查后,无一例外都出台政策稳定房地产市场。
上海于3月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告》,明确实行住房限售,对依照优先购房政策购置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后方可转让。同时,深化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在房价地价联动的基础上,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实施限价竞价。
深圳于2月8日连续发布3则公告,宣告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并首次发布全市3595个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但参考价普遍偏低,几乎等同于市场价的七折,同时银行将根据参考价发放贷款。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3月2日发布《关于规范我市二手房交易秩序的通告》,将建立二手住房价格信息发布机制,对已成交的房源信息和明显异常的挂牌价格要及时予以下架。
杭州也于3月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告》,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法拍房被纳入限购范围。同时,严格防范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成都于3月2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告》,明确建立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机制,同时法拍房纳入限购。
西安则在3月连续三次发文调控房地产市场,按照新规,西安新房、二手房“满五”方能交易,同时规定从市外迁入西安户籍的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购置商品住房或二手房的,须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退役军人、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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