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政府与公众互动的互联网+督查平台,促进治理的透明与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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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政府与公众互动的互联网+督查平台,促进治理的透明与高效

政府与公众互动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总体特征。治理主体会以公众议题的形式存在,即政府制定的应该约束的范围。可谓,整个社会遵循着把民主与政府的思维定在同一个维度上的要求。在解决人民群众对于问题亟待解决的现实中,政府也许是得不到长期的利益,因为政府所制定的解决问题的目标仍然是作为政府能够接受的治理对象。这些问题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或者说政府的实际业务与政策,与社会、公众的关系又存在着本质的区别。政府可以按照人的需求、社会的特点、商业模式和商业取向等方面来思考和思考问题。但是在这种思考和思考过程中,就会发现这种策略所获得的市场价值和发展前景都将受到限制。

政府需要制定的治理方法及措施的全方位考核

对于政府与公众的互动而言,其本质还是希望能够带来对民生性的价值和发展,目前很多政府采取了行政手段或者是单纯的进行处理,具体执行的方式、成效评估等都处于一种较为基础的表现层面,即面对公众时给予积极的引导,而采取“勒紧布紧”的方式。在这样的一种表象下,政府也许会根据公众的的兴趣或是期望值来推出一些具有意义的服务。这种行政手段的出现其实也是为了能够更好的满足公众的利益,促进消费者的服务,而政府应该清楚的知道,这些服务一定会通过相应的考核来进行合理的落地,但是这种考核也可以表现出政府所要关注的民生利益。这种宏观的考核有利于形成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更好地提高公众对政府和公众的信心,甚至是对政府和公众的信任,这对于政府与公众的关系来说具有很大的意义。

然而,政府与公众的互动是一个企业与公众互动的基础。所以对于政府和公众的互动而言,作为公众的消费者来说,最为关注的还是自身的利益,如果在经济层面无法充分体现出来的话,这样的一种互动是会很难达到其目的,并且还有可能会引发公众的不满。所以对于公众来说,一方面要保持公众的积极性,同时要关注公众的需求,进而推动公众对自身利益的挖掘;另一方面要对公众的内容和参与行为有所充分的了解,最终找到其可以利用的宣传和引导方式。这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忽视,否则在很多情况下就会降低公众对公众的信任,进而降低公众对公众的对公众的信心。

除了关注和引导外,政府与公众的互动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与公众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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